近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申请人长春市某电线电缆厂与江苏省某建设公司签订《材料供货合同》,约定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供应电线电缆。申请人履行供货义务后,被申请人仅支付部分货款,尚欠25余万元未支付,故申请人诉至法院。

2024 年 6 月 22 日 平安吉林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