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6月19日讯(通讯员 马奥 陈静 记者 朱鼎兆)去年12月29日,一在校生在某校图书馆偷了两台平板电脑案发后,公安机关以该生涉嫌盗窃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今年4月份,淮阴区检察院召开了由三名听证员及校方代表参与的公开听证会。最终,淮阴区检察院决定对该生作不起诉处理,同时希望公安机关能减轻甚至免除对该生的行政处罚。
“这意味着该生可以继续完成学业,而类似的听证会近三年来,淮阴检察机关已召开101次。”在19日上午召开的淮阴检察听证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淮阴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郭明璐说,检察听证工作切实增强了检察机关监督的透明度和公信力,提升了司法办案社会参与度,确保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
记者了解到,检察听证是指人民检察院对于符合条件的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案件处理等问题听取听证员和其他参加人意见的案件审查活动。通过检察听证公开审查案件,当事人各方均能现场表达意见,听证员作为中立第三方无偏见地听取案件事实、证据并发表意见,既是对当事人释法说理、化解矛盾的过程,也是检察机关接受监督、彰显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
淮阴区检察院郭明璐副检察长介绍,2021年以来,淮阴区检察院听证类型不断扩大,共组织听证101次,涉及当事人111名。开展听证的101件案件中,覆盖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其中刑事拟不起诉案件76件、起诉案件1件、民事诉讼监督案件3件、行政诉讼监督案件3件、公益诉讼监督案件15件、司法救助案件1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2件。以上案件均采纳参会多数听证员意见作出最终决定,案件当事人对审查决定也都表示满意,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促进了社会矛盾化解,提升了办案透明度,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实现了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据介绍,检察机关以听证会形式公开审查案件,把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争议的或者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的审查过程公开化,最大限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案件办理程序合法、结果公正、效果良好,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运行,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温度。比如,在拟不起诉案件中,检察机关召开公开听证会,双方当事人在听证会上充分表达诉求,听证员对焦点问题发表意见,检察官在听取各方面意见后,在“事查明”“理说清”的基础上对涉案当事人依法独立作出决定,能够有效消除公众对司法的疑惑,真正做到以公开促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
淮阴区检察院副检察长郭明璐表示,该院将继续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原则,将公开听证作为常态化办案机制继续推行,切实发挥公开听证的实效。
校对 陶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