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安宁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走进云南技师学院,开展“阳光司法”庭审进校园活动。现场,法治辅导员李梦蓉法官就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进行公开开庭,让广大师生近距离感受庭审的庄重、高效和法律的威严,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有更清晰的认识。
本案中,被告人黄某为办理贷款,按照上家安排,提供其身份证在安宁市注册了公司。后黄某又在上家安排下从省外来到安宁市,在安宁市辖区银行办理了公司的对公账户。
在办理对公账户过程中,黄某按照上家安排对银行工作人员虚构公司办公情况,以此达到顺利开设对公账户的目的,并在银行工作人员明确告知其不得将对公账户出租、出借、出售给他人使用并签署相关告知书、承诺书后,仍将其公司相关证件、对公账户提供给上家使用,期间共获利6900元。现查实,黄某名下涉案对公账户入账资金245万余元,关联诈骗案件2件,涉及诈骗资金80万元。
被告人黄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告人黄某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经过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后,该案将择期宣判。
庭审后,法官助理周楠结合本案向在场的师生以案释法。希望广大师生在平时生活中注重个人信息保护,不贪图小便宜,不要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等提供或者出租给包括熟人在内的他人使用,以免成为电信网络犯罪活动的帮凶。
听完这堂生动的普法教育课,在场师生纷纷表示,今后将以案为鉴,坚决不触碰法律红线,不参与任何形式的帮信活动,共同抵制帮信活动,共同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释法结束后,干警们还在校园内开展法制宣传。为往来的大学生进行反恐防控安全知识、禁毒知识、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等法治宣传并现场为大学生答疑解惑。
下一步,安宁法院将深入开展“普法强基·法治伴你行”高校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引导高职院校学生遵守法律法规,学会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来源:都市时报
全媒体记者:李北
通讯员:周楠
编辑:贺靖
审核:王海涛
二审:钟玲
终审:付晓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