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河道被杂物堵塞,就怕哪天下雨涨大水,岸边的庄稼地就遭殃了。现在河流通了,我们安心多了……”日前,巴南区检察院长江生态检察官来到辖区鸦溪河姜家镇河段开展公益诉讼“回头看”,住在附近的村民对河道整治效果竖起了大拇指。
青山环抱下,鸦溪河缓缓流淌,岸边平整的田地、近旁古朴的石桥,与之交相辉映。很难想象,就在几个月前,这里还是另一番景象……
“姜家镇一品桥桥洞被枯竹等杂物堵塞,影响鸦溪河行洪安全,好几个月了却没有人来处理。”今年1月,巴南区检察院收到一条“益心为公”志愿者平台提供的案件线索,该院公益诉讼部门检察官随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
据悉,鸦溪河系长江巴南段的重要支流,而坐落于鸦溪河姜家镇河段上的一品桥始建于清代,目前仍作为村级主干道桥梁使用,于2010年被列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检察官到现场后发现,大量或长或短的枯竹杂乱无章地缠绕在一起,堵塞了大半个桥洞,桥墩边还堆积着很多泥沙、石块等杂物,不仅妨碍河道畅通,影响桥基安全,还存在较大的行洪隐患,这让检察官感到忧心不已。
“这些杂物大多是去年洪峰过境时被冲到河道里,如果不及时清理,再过段时间汛期来了,我们真的很担心上涨的河水漫过河道,将岸边的庄稼冲毁。”调查中,当地村民对此表示担忧。
“鸦溪河系长江巴南段的重要支流,河道堵塞问题未得到有效监管与整治,将对鸦溪河安全度汛和沿岸居民生产生活造成极大隐患,必须抢在汛期到来之前解决问题。”1月24日,巴南区检察院正式对该案立案调查。
接下来几天,检察官通过现场勘查、无人机航拍、走访附近村民等方式,对鸦溪河上易阻塞的桥梁开展巡查,重点摸排跨河桥梁是否存在类似的行洪隐患。经查,检察官们发现该河道内存在六处竹木泥沙石块淤积河床、堵塞桥孔的情形。
“相关单位怠于履行监督管理职责,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致使生态环境领域中的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1月29日,为尽快督促清理河道障碍,保障河道行洪安全,巴南区检察院组织区水利局、姜家镇政府召开听证会,听取了两家行政机关对案件事实、职能职责和公益受损情况的意见。
会上,经听证员一致评议通过,该院向上述两家行政机关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鸦溪河姜家镇河段竹木、泥沙、石块等侵占、堵塞河道的情形依法进行清理,确保行洪安全,并加强河道日常管护,恢复鸦溪河流域生态环境。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行政机关迅速行动,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先后筹集6万余元专项整治资金,出动多台机械设备连续作业,对鸦溪河姜家镇河段全线进行了彻底清理,累计清运淤堵的竹木、泥沙、石块等260余吨。
当检察官们再次对该河段进行复勘时,河道内已无杂物堆积,鸦溪河又恢复了往日的畅通。同时,当地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进入汛期后,将加大河道巡查和管理力度,完善日常巡查机制,防止出现反弹回潮。
“下一步,我院将积极会同相关行政部门,开展排查工作,建立清单台账,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作用,持续助力流域综合治理工作,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贡献检察力量。”巴南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