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年前
年近半百的他因涉嫌贩卖毒品
侥幸逃脱警方抓捕
然而法网恢恢
在咸宁市县两级公安机关的不懈努力下
这名潜逃21年的“钉子”逃犯
近日在境外被抓获归案!
贩毒案告破 主犯杳无音讯
2003年初
湖北崇阳警方着手侦办一起重大贩毒案
成功捣毁卢某华为首的贩毒团伙
但关键"中间商"游某元逃脱
21年来,崇阳警方几代民警接力
试图追踪“钉子”逃犯的行踪
但游某元十分狡猾
戒备心极强
具有很强的反侦查意识
切断与家人的一切联系
经常变换通讯工具及居住地址
虽然专案组民警作了大量研判分析
但有关游某元的任何行踪线索
却再也没出现过
缜密梳理线索 嫌犯初“留痕”
多年来
崇阳警方对游某元的追捕从未停歇
深入其社会关系网
多次在其亲友周边布控
却屡屡扑空
在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
专案组反复研读案卷
努力寻找新线索
甚至远赴武汉追查
结果却是徒劳
在多次追逃无果后
咸宁警方对游某元再次深度研判
拓宽追逃方向
“游某元从缅甸贩卖毒品到崇阳,
会不会又逃回了缅甸?”
专案组再次调整攻坚方向……
多地警方联动 毒贩终落法网
2024年3月
崇阳警方前往云南省勐海县
向勐海警方通报游某元相关线索
共同对游某元在缅甸落脚点进行分析
考虑到游某元年近70岁
如果他藏匿在缅甸
从事诈骗的可能性极小
而在当地种植作物或在工地打零工的可能性较大
崇阳警方迅速通过勐海警方联系缅甸警方
请求协助排查
在国内外警方的紧密合作下
游某元倍感压力
在缅甸警方的一次清查行动中
游某元逃跑过程中不慎将腿摔断
他觉得自己再也无路可逃
终于在2024年5月29日选择向缅甸警方自首
2024年6月4日
勐海县打洛派出所里
游某元在家乡民警面前潸然泪下
嘴里不停地念叨着
“不想再逃了,我要自首。”
至此,这起长达21年的涉毒案件终告破
目前
游某元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廖琰璨、朱晓佩
审核丨徐宏
来源丨平安咸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