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闵行检察
随着气温的转暖,广大学生们期待已久的暑假如期而至。不少学生会利用暑假进行实习赚些零花钱。与此同时,很多公司也在期待着这些新鲜血液的加入。这时,却有人打着帮企业介绍实习生的幌子,诈骗被害公司钱款10万元。
近日,经闵行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廖某因犯合同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张女士经营着一家劳务派遣公司,日常业务包括向各家企业输送高校学生进行实习。2021年4月,她在朋友的引荐下认识了廖某。廖某吹嘘自己曾帮多家公司介绍大批高校学生就业前实习。他一边表示能帮张女士所在公司介绍3所学校共计800名学生前来实习,一边拿起手机展示自家公司与学校签订的合作协议照片。
张女士看对方言谈举止相对稳重,又有多次学校合作经验,便和其签订了招聘渠道框架协议,并详谈了后续的一些合作细节。但在签署过程中,张女士注意到,廖某签下了自己的名字,而非是其所在公司。廖某解释,这算是自己的私活,不用企业名义签。张女士没有多想,随即支付了10万元安全保证金。
没过多久,廖某在临近毕业季时,向张女士发来了第一批前来实习的学生名单。但在将这些信息录入时,张女士的同事发现了不对劲——每个学生的生日都是每个月的月头或者月尾。“这批学生信息应该是伪造的!”张女士立刻与廖某沟通,他却信誓旦旦地保证:“这些都不要紧,你放心,7月12日我会准时送一批学生来。”
约定的日子很快到来,不仅学生没来,连后续的学生名单都不见踪影。张女士决定和同事前往外地,直接去廖某所在公司沟通。廖某声称与学校已经联系过了,但是没想到自己的渠道被同行撬了,如今只能靠加价挽回。张女士立刻同意,但要求和学校当面谈。廖某吞吞吐吐,表示要保护自己的渠道不外泄。张女士醒悟过来自己八成被骗了,便要求其将钱退还,并在通话过程中录音。
句句都是拖延,迟迟无法还钱,等不到妥善处理结果的张女士前往派出所报案。警方随即对廖某立案侦查。廖某到案后供认,自己伪造合作协议及学生名单,为了提高合同真实性还反复修改协议。“我收到钱后在日常消费中挥霍完了,没钱退给他们我只能假装失联。”
涉案公司的业务涉及将各高校输送的实习生分流至其他专业对口的企业。此次受骗不仅带来经济损失,还对该公司信誉及后续发展造成不小的影响。承办检察官随即细致梳理了廖某的多方聊天记录及资金流水方向,抽丝剥茧锁定犯罪事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为最大程度追赃挽损,检察官联系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及其家属,做好释法说理工作。最终,廖某自愿退赔被害企业10万元,并获得谅解。
闵行区检察院认为,被告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鉴于被告人廖某有坦白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赔被害单位并获谅解,最终被判处前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