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官你快来,这有个摩托车逆行反倒不让我走,我怀疑他喝了酒!”6月12日,刘某驾驶小型出租车在沙坪坝站东路上客,谁知被一辆逆行的摩托车拦住去路,无语又愤怒的刘某只好报警求助。
接到警情后,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立即出警。经核查,摩托车驾驶员杨某除了逆行的违法行为,其准驾车型为C2并未取得摩托车驾驶资格,还存在准驾车型不符的违法行为。民警对当事双方都进行了酒精检测,二人均未酒驾。
经了解,当日23时许,杨某驾驶普通两轮摩托车因送货赶时间进而在站东路逆向行驶,与此同时,刘某驾驶的小型出租车于道路正常行驶并靠右侧路边停靠上客,这时摩托车和出租车两车车头相对。摩托车驾驶员杨某见出租车挡住其去路心怀不满,于是索性将出租车拦下未让其行驶,出租车驾驶员刘某随即报警举报摩托车逆行。
杨某驾驶机动车逆向行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5条,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车辆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9条第4款,民警依法合并给予刘某驾驶证记12分、罚款700元的行政处罚,杨某经民警的教育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民警提醒:为了您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摒弃不文明交通陋习,共同营造出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