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寿区检察院检察官现场了解出租车安全管理智能系统运行情况。
本报讯(记者满宁 通讯员李瑞丰 李雪)坐进出租车驾驶位,系上安全带,点火,踩油门,起步……车子刚开出不到100米,出租车公司监控后台就借助人脸识别发出预警,提示“非本公司持有资质人员驾驶车辆”,提醒公司及时处理。近日,在安全路段,重庆市长寿区检察院检察官陈万堂受邀试驾某出租车公司车辆,体验升级后的安全管理智能系统。这样的智能化升级,还得从该院办理的一起交通肇事案说起。
2023年9月某日凌晨,醉酒驾驶出租车的张某斌与骑摩托车的张某相撞酿成事故,交警部门认定张某斌负事故全部责任。张某斌虽有机动车驾驶证,但未取得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出租车司机是我兄弟,当晚他临时有事就让我帮忙开下车。我中途喝了点酒以为没啥事,谁知道犯了这么大的错。”案发后,张某斌对酒后驾车及无证代班的行为后悔不已。
2023年12月,该案被移送至长寿区检察院审查起诉。今年1月,经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某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有关部门依法吊销了张某斌的驾驶证,并对涉案出租车公司处以行政罚款。
案件很快办结,但该案揭示的出租车行业违规代班乱象却未终结。“该公司曾两次发生类似事故,事后仅罚款了之,并未采取措施堵漏。”陈万堂调查发现,该出租车公司还存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不健全、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等多种违法违规情形。
普通驾驶员需考取从业资格证后才能驾驶出租车,无资格证人员驾驶车辆对于公共交通安全而言存在风险。今年4月,长寿区检察院向涉案出租车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并抄送行政监管部门,建议其加强对出租车驾驶员的教育培训,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收到检察建议后,涉案公司立即开展整改,对全体驾驶员开展培训,加大隐患排查,完善交接班机制和代班审核机制,并投入智能化设备实现对人车运行的24小时监测。此外,该院还会同行政监管部门对全区出租车公司开展安全教育,推动出租车行业提升管理质效,护航群众安全出行。
来源: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