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入户充电的
潜在危险性不容忽视
但仍有人对此置若罔闻
执意选择入户充电
最终不仅酿成了安全事故
还给自己当头一棒
近日,上海一车主违规将电动车蓄电池拿回家中充电引发火灾,消防及时处置了这起火情。
6月2日,长宁警方以过失引起火灾对车主富某处以行政拘留13日的处罚。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
这是老生常谈的话题了
但总有人抱有侥幸心理
“赌”一把
近日,陕西西安
一小区住宅发生火灾
房内有4名人员被困
所幸救援及时
未造成人员伤亡
据了解
火灾因电动车电瓶充电时
起火爆炸引发
“电池带回家充电省钱”
“我天天带回去充电一点事都没有”
“大家都拿回去充了,安全得很”
......
请立即将这样危险的想法删除
看完下面的处罚案例
你还会选择这样做吗?
01
3月4日凌晨,徐汇区一居民区发生火灾,造成3辆电动自行车和部分空调外机损毁。接到报警后,徐汇消防及时到场处置。经消防部门调查,3月4日凌晨1时许,居民梁某在其租住的房屋门口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过程中引发火灾,造成现场3辆电动自行车被烧毁,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梁某因过失引起火灾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10日。
02
2月23日晚,山东烟台芝罘区只楚街道一小区业主将电动自行车放在一层楼道充电。晚上11时许,电动自行车充电过程中故障起火,引燃电动自行车及周边可燃物引发火灾,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该业主因过失引起火灾,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0日的行政处罚。
03
2月26日晚上9点左右,嘉定消防接到报警,慈竹路一小区14号楼17层楼梯间发生火情。经消防部门现场勘验,这起火灾的过火面积约2平方米,起火电动自行车的电池为铅酸电池,电气线路有短路痕迹。据车主李某介绍,之所以会将电动自行车停在17层楼道内,是为了方便充电。因过失引发火灾,李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3日。
蓝叔再一次和大家强调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勿心存侥幸!!!
不要推电动车自行车进屋、进楼道
不要把电动自行车电池拿回家充电
综合丨湖南消防 上海消防 中国消防
来源: 湖南消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