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精区在二线三线区别第一基用检察力量守住群众“钱袋子” ——泾川县检察院能动履职打击防范非法集资犯罪

2024 年 6 月 20 日 由 法治甘肃网 发表

  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人们追求高收益的心理,以投资理财、工程项目开发、养老服务虚拟货币等名义进行非法集资,让老百姓深受其害,“钱袋子”受损。近年来,为深入贯彻《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泾川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能动履职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犯罪,深入推进溯源治理,用检察力量牢牢守住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强化提前介入 提升办案质效

  泾川县检察院发挥主导责任,前移监督关口,建立提前介入“案件化”办理机制,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案,取得良好效果。

  2016年4月至2019年1月,周某某打着泾川助农公司的旗号,向泾川县泾明乡周边群众以“口口相传”的方式宣传并吸收存款,共计吸收资金3491000元。泾川县检察院提前介入该案,随后同公安机关加强协作,推动提升案件办理质效。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由苏某某妻子白某某偿还所欠剩余本金392000元。现该案吸收的本金已全部还清。

  泾川县检察院针对每一起案件实际,均提前介入,加大介入力度,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方面加大沟通,统一执法思想,统一证据标准,深挖漏罪漏犯线索,为有效指控犯罪夯实证据基础。

  加强沟通协作 凝聚办案合力

  今年以来,泾川县检察院加强与金融、电信、法院等部门沟通衔接,全面深入掌握非法集资手段、获赃渠道等信息,形成打击合力。

  针对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恶劣及新型非法集资案件,泾川县检察院根据其犯罪事实、情节、性质,对社会危害程度等综合考虑全案提出量刑建议。定期调度推进反洗钱工作,将洗钱犯罪案件的立案监督、追诉漏罪漏犯等纳入检察业务考评内容,充分释放考核“风向标”助推器效能。建立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侦查机关人民银行等部门参加的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共同研判洗钱犯罪线索,凝聚办案合力。

  强化普法宣传 提升防范意识

  今年6月15日,在泾川县广场,泾川县检察院干警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现场答疑等方式,向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的特点、危害及防范方法,并结合近年办案实际和相关典型案例,通过以案说法的方式详细讲解非法集资的新型手段,揭示涉非法集资骗局,营造防范非法集资的浓厚宣传氛围。

  泾川县检察院探索开展形式多样的预防非法集资犯罪法治宣传工作,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检察官结合“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等活动,深入学校、社区开展非法集资犯罪预防法治宣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知,铲除非法集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