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从信用中国(河北邯郸)网站获悉,该网站最新公布一批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其中,鸡泽县医院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存在行政违法行为,被罚99680元。
该文号为“鸡市监处罚﹝2022﹞214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文件显示,经营者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以及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鸡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该单位处99680元罚款。详细内容如下:
信息来源:信用中国(河北邯郸)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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